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健全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财务保障。
3.负责布置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编制学校预算和决算草案,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划拨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并对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绩效评价等全程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负责全校各账套相关业务的票据审核、经费计提及账务处理,全校科研课题结项的经费审核,全校往来款清理等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5.负责学校银行账户的开立、年检、变更、核销工作;学校银行账户和国库资金的结算管理;银行对账与国库对账、银行和国库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银行往来业务工作。
6.负责各类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包括学校各类收入的实收管理,各类教育收费标准的报批、备案及核查,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收费政策。
7.负责统一管理学校的票据,包括各类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催还、核销等工作。
8.负责开具税票,代收代交个税,税务政策解读、咨询,税款申报及上缴等相关涉税业务的办理。
9.负责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工作。
10.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包括: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财务电子数据的管理,财务信息安全的管理,财务各类网上业务和查询系统的管理,财务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对接等工作。
11.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管理,财务档案及其他相关档案的装订、查阅、归档等工作。
12.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学校发展提供财务决策。
13.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4.协助相关部门检查,处理学校对外相关财经事务。
15.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