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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8-14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预算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提高我校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现就2023年度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预算由财务处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本部门预算以及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学校预算。

一、2023年度收入预算的编制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学校的全部收入都应纳入预算。各单位、各部门请认真梳理、准确预测2023年度能够取得的各类收入项目及金额,收入预算编制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非税收入

1.本科生、二学位、专接本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组织编制,学生处、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提供在校生学籍和新生招生计划基础数据;

2.研究生学宿费收入由研究生学院编制;

3.继续教育、同等学力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编制;

4.留学生学宿费收入由国际教育学院编制;

5.幼儿园保育费收入由后勤服务中心编制;

6.艺术测试费收入由学生处编制;

7.普通话测试费、四六级考试费收入由教务处编制。

(二)科研收入

横纵向科研经费收入由科研处编制。

(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1.学校内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由后勤服务中心编制。

2.学校外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编制。

3.经管学院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由财务处编制。

(四)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编制。

(五)其他来源收入

1.留学生经费和留学生奖学金收入由国际教育学院编制;

2.受托举办各类考试、培训收入由组织考试、培训的单位、部门编制;

3.后勤服务中心以净收入纳入学校预算,但需在申报材料中详细列明收入和支出内容及金额,校医院全部收支纳入学校预算。

(六)结转结余收入

以前年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比如以前年度的横纵向课题、各部门受托举办各类考试、培训等项目结余资金)应充分合理预计2023年支出金额,作为结余收入纳入预算,同时编制相应的项目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项目已预置到预算系统中,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梳理、科学预测,收入预算项目如有变化或以上未提及事项,请联系财务处主动申报,未申报预算的事项将无法支出。

二、2023年度支出预算的编制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用于教职工(包含在职、离退和长期聘用人员等)的工资福利、补助、奖励和用于学生奖励、资助等方面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分工如下:

1.用于教职工的支出由人事处编制;

2.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支出由工会编制;

3.用于本科生奖助的支出由学生处编制;

4.用于研究生奖学金的支出由研究生学院编制;

5.用于学生出国奖学金的支出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纳入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财务处在系统中预置项目,相关部门于8月16日——22日之间填报主表、文件依据和测算说明并提交。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由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编制。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纳入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财务处根据8月份人员情况,结合上年度和本年度支出情况,核定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指导数,在系统中预置项目,各单位、各部门于8月16日——22日之间填报日常公用经费主表、文件依据和测算说明并提交。

第二阶段,学校批准预算数后,各单位、各部门在系统中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23年度要持续推进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各单位、各部门在编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时,务必落实上述要求,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在预算指导数的范围内据实编制预算。

(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经费是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支出。项目经费的申报应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点,认真统筹安排,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预算科学、精细、合理、准确。

为加强项目论证,减少重复购置,优化资源共享,以下几类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归口申报:

1.信息化类项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归口申报;

2.图书资料类项目由图书馆归口申报;

3.实验室类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申报;

4.货物、服务类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申报;

5.基建工程、大型修缮类项目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归口申报;

6.小型工程类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归口申报。

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纳入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的单位、部门请于8月19日前填制《河北经贸大学项目经费申报汇总表》,发送到电子邮箱jmdxcwc@126.com(文件名“部门名+河北经贸大学项目经费申报汇总表”),财务处根据该表在系统中预置项目。各单位、各部门于8月20日——8月26日之间填报项目经费所有任务表格,上传相关资料文档并提交。在预算管理系统中打印项目论证报告,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202。

三、其他事项

(一)日常公用经费只能填报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能填报资本性支出。如需要添置或更换设备、家具或软件,需报资产管理处审核是否超标配置后统筹申报项目经费。

(二)请参照河北省财政厅采购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应编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冀财采﹝2020﹞12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需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经济分类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应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更加规范和准确,各单位、各部门填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将由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核定。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预算联系人及时关注预算工作QQ群中的通知,加强沟通,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财务处联系方式:

预算工作QQ群:778482086

预算科联系人:张天萌,办公电话:87657686

                        李   勉,办公电话:87656233


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项目经费申报汇总表.xlsx


                                              财务处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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