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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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2-03-10

各项目责任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计算自评得分,并填写绩效自评表

请各部门按照项目责任部门表,从附件3中下载相应项目自评表并分别进行绩效自评,将每个预算项目各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初设定的预期值相比较,逐项评定每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预算项目自评绩效目标最终得分,简要分析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自评情况总结

   各部门需根据每个项目的自评表进行总结,形成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即一个项目对应一个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2

填报要求:

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电子版请于32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mdxcwc@126.com,请在文件名和邮件名中注明部门名称。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同时报送财务处202室。联系人:李勉(87656233)、张天萌(87657686)。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预算绩效自评材料进行检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对学校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请各责任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参考提纲).docx

          附件3-2021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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