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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曲目填报须知
2022-12-19

    考生须在网上缴费系统(注意:请使用电脑进行网上缴费操作,不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登录,曲目库填报请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推荐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急速模式)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正式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下列填报步骤及相关要求。

1.填报步骤
   填报测试信息前须阅读《音乐统考专项测试信息填报须知》,点击“我已阅知,同意按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后果自负”方可进入填报测试信息页面。
   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两首不同测试曲目名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民歌作品可填写出处)。填报时考生应先从系统曲目库中选择测试曲目,如测试曲目不在曲目库中,须自行填报测试曲目信息。
2.注意事项
   (1)填报专项测试曲目名称须为曲目全称,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2)声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唱法的两首测试曲目,器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乐器的两首测试曲目。考生填报两首曲目均须与高考报名时确认的艺术统考细项(唱法或器种)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3)如出现不填、少填或重复填报相同曲目情况,系统将自动识别,出现此类情况时不能缴费。
   (4)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如1《c小调第五交响曲》2《命运交响曲》;1《Fate Symphony》2《命运交响曲》)。
   (5)不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不能缴费。填报专项测试信息并缴费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信息做任何更改。
3.其他规定
   (1)声乐类考生按填报曲目顺序刻录伴奏光盘两张(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每张光盘只录一首测试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或使用同一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存储两首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2)器乐类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3)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4)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河北省音乐统考缴费平台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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