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02月26日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见附件1),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为帮助各位教职工和在校生准确、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做以下说明和提醒:
一、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主体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外国人如果2024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请及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二、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形
1.2024年度已缴个税,且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4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4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三、个税汇算清缴期限
2024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约好的那一天进行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为协助纳税人更好地办理个税汇算和补(退)个税,主管税务机关将从4月1日起按旬统计并催促应补(退)个税人员,因为个税汇算清缴中补缴税金申报、审核、入库,或者退还税金审批、国库支付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日,一般为7~15天,在以往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中已出现了个别教工明知汇算中自己应补缴税费,却以“法定到期日为6月30日”为理由,一直到6月30日当日申报,造成上述补缴个税流程不能在6月底完成,税务局机关也无法完成对截止6月底已办理清缴的人员统计,并且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在7月份重新申报时出现了需缴纳滞纳金的情况,故提醒教职工和在校生在法定期限内尽早办理。
四、登录个税APP新界面办理汇算清缴
手机个税APP界面在2024年已做升级,您的手机个税APP未做更新的请及时升级后再登录,具体办理可以参照附件5。
五、合理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应根据2024年度不包括一次性奖金的“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情况决定,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时,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并申请退税,否则选择“单独计税”。
六、符合“大病医疗”条件的请及时申报
1、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3、扣除方法:纳税人本人的,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即在夫妻某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即不得由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提醒: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不能由子女扣除。
4、数据来源:本人医保数据可从手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直接查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医保数据可从手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查到。
七、个人养老金税扣除增加了“一站式”管理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增加了“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新功能,可以直接获取您在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并申报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无需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当然仍可以传统的“录入凭证申报”功能扫码或手动录入缴费凭证信息并申报个人养老金个税扣除,操作可参照附件3 。
八、提醒: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之前,一定自查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申报的正确性,确保完整无误后再办理汇算清缴
2024年税务局对2019~2023年度个人申报的专项附加进行了四批抽查、发现了51类申报错误,并责令纳税义务人限期纠正、重新申报,并追缴个税并加收了滞纳金。我校有许多职工被查、并补缴了个税和滞纳金,有些职工甚至涉及到了四种类型的错报。因此,郑重提醒: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之前,一定自查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申报的正确性,确保完整无误后再办理汇算清缴。2024年度的案例可以从财务处网页-服务指南-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答疑,查看或下载《据于税务大稽查中典型案例,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年末续确认”操作规范的详解》PPT,还可以参照附件4《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及提示案例》。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工资及税务管理人员,电话:87656261。
财务处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于2025-02-26发布.pdf
附件2: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解读 税务总局网站 2025-02-27.pdf
附件3: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中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ppt
附件4: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及提示案例.pdf
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APP端操作讲解》.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