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账单位:
由于财政集中支付改革,我校公务卡还款方式发生变化,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1. 财政集中支付改革仅对公务卡还款方式有影响,日常公务支出仍须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要求,凡强制结算目录内规定的公务支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2. 报账人员在财务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填报自助报账单时,结算方式不变,仍选择“公务卡结算”。
3. 财务处将于每周一、周四提取汇总已入账的公务卡报账数据,并于两个工作日后汇入刷卡人的工资卡中。
4. 我校教职工公务卡发卡行要求的还款日分别为每月10日或28日,请务必在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财务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中自助单状态为“处理完毕”或收到自助单已入账处理的信息),以免错过还款造成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5. 为避免因忘记还款造成逾期,各位老师可将自己的公务卡与工资卡绑定,还款日银行将自动从工资卡余额中扣款进行公务卡还款。
温馨提示:查询公务卡还款日或绑定公务卡与工资卡自动还款等公务卡相关事项请致电河北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400-612-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