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1、学生持手续完备的“学生退学审批表”到财务处收费科(102房间)办理。
2、收费科核查该学生在校期间学宿费的交费情况。
3、根据河北省及学校有关学生退学、退费的文件规定,来确定该学生是否需要退还部分已缴纳的学宿费。
4、对于需要退还部分学宿费的学生,要求将缴纳学宿费时的缴费凭证退还财务处,并提供本人河北银行卡卡号,方可办理退费手续。
5、退费手续办理完毕后,在“学生离校运行表”中财务处栏内注明在校期间学宿费的缴纳及退费信息,并签字盖章。
6、学生退学、退费手续办理完毕。